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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拆迁通告!这些一律无偿拆除!
2023-09-17 23:31:54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区管委会决定2023年新建河清路,现将征地、房屋征收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土地房屋征收范围:
河清路,起点敬德街北一路,终点敬德街北四路,红线宽度30米,长度0.553公里。
二、建设单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
三、征地、房屋征收(拆迁)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和集体土地,由区征收办责组织有关单位实施征地、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迁移。
四、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五、上述范围内国有划拨土地无偿回收;已出让土地尚未开发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收回;农村集体土地,道路占用的按市政道路征地标准征用,绿化用地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村民的一切新、扩、改建行为,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负。
七、房屋征收部门要尽快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八、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苗木、坟及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携有效证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到区征收办进行登记、核实、确认,征收(拆迁)部门完成征收、拆除。
九、各有关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道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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