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神经末梢”,是保障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四川省仁寿县纪委监委着眼基层监督工作内容多、范围广、任务重等情况,坚持系统施策、综合发力,不断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压紧压实责任。把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推动构建党组织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各类监督协同配合的基层监督责任体系。一是推动全面监督。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调度会、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安排部署又压实责任,推动形成各级党组织支持监督、抓好监督、接受监督的良好局面。二是做实专责监督。建立6个“室组地”协作区,实行联动监督、联合办案,通过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学习培训等日常管理制度,形成“集中部署、统一思想,集中研判、统一力量”的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基层立体监督网络。三是协同各类监督。印发《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推动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构建行之有效的基层监督体系。
分类处置问题。分类梳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研判进行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一是常态解决一般问题。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分析问题背后存在的短板与漏洞,反馈到相关乡镇(街道)或职能部门,推动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开展整改,同时组建“廉情监督员”队伍,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抽样回访,掌握群众对问题解决情况的满意度,实现“问题认领、过程督导、结果反馈、群众评价”的闭环管理。二是“包保”处理突出问题。筛选出群众反映集中、矛盾突出、涉及面广且具备解决条件的典型问题,点对点反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分管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定期跟踪进展、协调破解难题,“包保”解决问题。
坚持标本兼治。监督检查是为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一是惩前毖后与治病救人相结合。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查处,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二是立行立改与常态长效相结合。针对查处案件,抓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对易发多发问题边查边改、边改边治,全程跟进、及时评估整改情况,确保分析问题症结到位;同时,举一反三,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将整改成果固化为长期有效的制度规范。三是风险防范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一方面,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岗位,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通过构建“发现、预警、处置、反馈”监督闭环,前移监督检查关口,实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风险化解在初始。另一方面,收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典型事例进行汇编,根据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专题研讨、对照检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川省仁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徐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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