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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间内,10岁左右小男孩熟练地介绍货品,“超级大爆米花有三种口味,藤椒味、奶油味、焦糖味……”近日,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接到举报,有一零食超市利用未成年人直播卖货,相关部门立即行动,对涉事家长进行教育,对涉事直播平台进行约谈并整改。(12月21日澎湃新闻)
直播卖货,已然成为当下的一种很潮的售货方式,这是网络世界与现代社会的完美组合。任何人都可以直播卖货,但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则不行。常州市武进区的这位10岁左右的小男孩儿直播卖零食,这么小就入行直播卖货行业自然让人无法接受。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国家网信办颁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规定:不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服务。既然国家明文禁止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玩直播,那常州市何以会出现才10岁左右的小男孩当主播的怪现象呢?很值得警惕和深思。
常言道“赚钱要乘早”,但也不至于这么“早”吧?如此猴急为哪般!当然,孩子是无辜的,他完全是受成人的忽悠和摆布,在浮躁和功利当了一回直播“童星”。不难看出,该孩子的家庭保护和社会保护都出现了严重的缺位。
成人玩直播无可厚非,只要遵守社会规则和公序良俗就行。但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可以玩直播,因为他们是受法律保护的特殊对象。况且,直播卖货的商业气息很浓,成人世界的铜臭难免会影响到懵懂的孩子,这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
孩子不该成为成人捞金的勺子,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还是不要乱打孩子的主意。发财的路子千百条,但借孩子捞钱则“此路不通”。有关部门一定要对直播卖货加强监管,绝不让平台和商家借孩子去牟取暴利。
责任编辑: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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