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微权力”篱笆墙,筑牢乡村振兴清廉基石——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看基层治理之变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中童镇龙凤社区 熊晓秋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十不准”为基层干部划定纪律红线,直指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产等“微腐败”问题。这份文件的出台,既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护航,更是对基层治理短板的精准补强,传递出“严管厚爱”的鲜明导向。
“清单式”监管,让权力不再任性
基层“微权力”看似小,却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过去,“人情保”“糊涂账”等问题屡禁不止,根源在于监督模糊、规则粗放。《规定》以“清单思维”破题,针对村级决策、三资管理、民生资金等高风险领域,细化“什么不可为”,明确“越界必追责”。例如,广东某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将工程招标流程拆解为“申请—评议—公示—监督”四步,堵住暗箱操作漏洞;四川试点“村财乡管”模式,通过第三方审计倒逼账目透明化。这种“制度上墙+流程入轨”的约束,让权力运行从“随意化”转向“规范化”。
“指尖上”监督,以透明重建信任
数字技术为基层反腐注入新动能。《规定》强调“阳光公示”“群众监督”,而数字工具正让这一要求落地有声。在湖北,村民通过“村务一点通”APP可实时查询惠民补贴发放记录,发现异常可一键举报;浙江借助区块链技术打造“村级资金监管平台”,每笔支出自动生成“溯源链”,彻底终结“白条入账”乱象。技术赋能下,监督从“事后追责”转向“全程留痕”,干群之间的“信任赤字”逐渐转化为“共治合力”。
“乡土味”清风,用文化浸润人心
根治基层腐败,既需制度“硬约束”,也需文化“软滋养”。《规定》提出“培育清廉乡风”,各地创新实践与此呼应:江西将廉洁家训融入村规民约,用“祠堂议事会”评议干部作风;广西打造“山歌话廉”舞台,把反腐案例编成民歌传唱。这些带着泥土气息的举措,让廉洁理念从文件走进生活,转化为群众认同的价值准则。
乡村振兴,廉洁为基。《规定》的出台,既是震慑“蝇贪蚁腐”的雷霆之举,更是保护干部、凝聚民心的长远之策。当“用权受监督”成为共识,当“干事守规矩”蔚然成风,乡村振兴的航船必能在清正之风的鼓动下破浪前行。
法治宣教中心
编辑部:刘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