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颜新文 通讯员 杜玲玲 孙毓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创新升级澄清正名机制,持续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高质量开展。近年来,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该省出台《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等制度。在省纪委监委推动下,全省市、县形成制度规范83个,使该项工作在全省推进,不断向各级延伸,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1 制度突出可操作性,确保澄清正名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
“澄清门”下道澄清。2022年9月28日,在建德市梅城镇古老的“澄清门”下,一场祛邪扶正的浙江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发布会正在举行。发布会现场,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全省2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并公布10起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信号。
这21名干部中就包括衢州市柯城区信安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郑建。2021年5月,郑建在柯城区九华乡任党委副书记、乡长时,带头推进当地搁置了许久的房屋拆迁工程,触动了某些人的利益。项目开展不久,他就受到了诬告陷害,对其家庭和个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这次公开澄清,解开了郑建心里的“结”。
“干工作难免会得罪人,我曾怀疑过自己,也感到很委屈。”郑建向记者坦言。像郑建一样,在基层干事创业中遭到不理解、不认同,甚至恶意举报的干部不在少数。当前,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更需要一批“闯将”“尖兵”冲锋陷阵、开拓创新、敢为人先。基层干部直面一线,往往是矛盾冲突的交织点,更容易遭到误解、曲解。
对于这些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干部,浙江专门制定规定,旗帜鲜明地为他们撑腰鼓劲。在出台的《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澄清保护应突出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政治导向,对于工作在一线、敢抓敢管、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受到不实举报的,应优先予以澄清。
“经过一段时间试行,我们分层征集意见,发现原有的制度在可操作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此,浙江省纪委监委正式出台《澄清工作实施办法》,对于“分级负责”“澄清方式”“澄清情形”等作出规定,明确澄清工作坚持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澄清工作,由处置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等,确保澄清工作职责清晰、权责明确、精准高效。
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拟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经集体研判后,呈报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送信访举报部门统一编号实施;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拟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经本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派出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通报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拟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经本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县级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部门批准后实施。
调查核实后,如何进行澄清?《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可采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特别是采用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在较大范围公开澄清的,《澄清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在实施前要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注重保护澄清对象的合法权利。
“澄清正名工作要把握几对关系:一是既要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又要防止无原则偏袒党员干部,严禁以澄清为名搞纪律‘松绑’;二是澄清正名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浙江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通过举办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发布会、开展“回访教育周”等活动,推动澄清正名制度化、跟踪回访常态化、追责问责精准化。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4829名党员干部和136个党组织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184起235人,发挥了良好的激励鼓舞和警示震慑作用。
2 严查诬告陷害、倡导依法实名举报,构建良性有序信访举报秩序
惩恶扬善,才能弊革风清。信访举报是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但一些别有用心者因一己之私,企图借信访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并明确区分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依规依纪依法向诬告陷害“亮剑”。
2022年9月,在全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发布会上,浙江省纪委监委公开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元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曾国锋、办事员戴瑞进行澄清,相关诬告陷害者也受到了相应的处分。
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某村党员刘某某因其别墅装修存在违建问题,多次被该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发现并要求整改。刘某某心生不满,故意编造元觉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曾国锋、戴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股权、接受宴请等相关问题。刘某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故意对元觉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进行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刘某某本人也对此承认,并书写道歉信表达歉意。2021年6月22日,刘某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出台的《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明确指出,党员存在诬告陷害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除此之外,《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根据诬告陷害行为人的不同类别,按照公职人员、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不同情形,规定了不同的责任追究方式。
“查处诬告陷害要明确区分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还是诬告陷害,在处置过程中,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审慎从严、不枉不纵等原则。”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因此《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办法》在行为认定中明确,诬告陷害行为由“存在主观故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政治权利,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达到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责任追究程度”等要件构成,并特别指出如行为人不具有诬告陷害的主观故意,而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
建立良性有序的信访举报秩序是澄清正名工作的重要目标。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慎对待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保证公民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利,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对存在诬告陷害,需要追查的,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构建良性有序信访举报秩序。
2022年以来,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力度,筛查存在诬告陷害嫌疑的重要问题线索和需要进行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件,聚焦信访举报中存在的诬告陷害问题,有效破解取证难、定性难、查处难困局。为进一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浙江多地探索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如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奉化区、台州市天台县等多地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建立诬告信息定期梳理分析、移送反馈制度,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浦江县纪委监委牵头组建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行动专班,开展“鼓励实名举报、打击诬告陷害”主题宣传月活动。
3 探索澄清工作闭环管理,让干部在新征程中担当有为
澄清工作是一项审慎的工作,要经得起历史、纪法和群众的检验。浙江对澄清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后续处理也进行了相应规范,探索闭环管理,确保澄清问题处置到位、澄清对象把关到位、澄清保护实施到位。
“澄清正名之后,组织又多次回访关心我,鼓励我放开手脚大胆工作。我只有更加努力,才能回馈组织的关心关爱。”杭州市余杭区里窑社区党委书记陆伟芳曾遭遇长达3年的匿名诬告,情绪一度低落。查清事实后,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纪委对其予以澄清,并邀请群众参加,说明举报答复情况。之后,瓶窑镇纪委又多次上门回访,鼓励陆伟芳消除顾虑、善作善为,让陆伟芳重燃工作热情和干劲。2022年6月,因在工作中敢于作为,陆伟芳被评为“余杭区担当有为好干部”。
陆伟芳不是个例。《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工作始终,注重听取澄清对象的心声,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承办部门将澄清工作相关情况材料录入检举举报平台,存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备查,适时开展回访,了解澄清对象的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巩固澄清工作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澄清工作“后半篇文章”,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出台相应制度,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宁波市江北区纪委监委实施“双回访”制度,即在澄清正名后,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需要及被澄清人意愿,同时对党员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温州市平阳县、绍兴市越城区纪委监委按照“一人一策”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并形成“一人一档”回访台账;衢州市龙游县、丽水市缙云县纪委监委因案施策制定暖心回访“套餐”,通过单独见面、定期约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跟踪回访激励工作,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
既要加大对被澄清对象的思想教育,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也要加强对检举控告者的政策说明,鼓励实名举报,维护良好信访秩序。2022年9月,浙江全省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办理质量高、效果好的澄清案例和查证属实的诬告陷害案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正确有效行使监督权。
与此同时,浙江各地在维护良好信访秩序上也做了许多探索:温州市龙湾区纪委监委通过“线上+线下”双驱动,在线上新媒体载体开设专栏推送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系列漫画,在线下注重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告知、实名核实工作,加大对信访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实名检举控告“三见面三反馈”工作机制,通过受理环节、调查环节、答复环节“三见面”,做到面对面倾听诉求、实打实解决难题,让信访问题真接、真解、真结。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受到高度关注,我们既要鼓励群众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也要为受到错告甚至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还以清白,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有为者撑腰,努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大背景下积极向上、激励担当的良好氛围。”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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