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通讯社江西分社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荆竹山雷打石现场教学点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政治忠诚。刘强 摄
不正之风和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是对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进一步深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出台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在锲而不舍抓作风建设的同时,党中央准确把握风腐一体、由风及腐的趋势特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从指出“中央提出抓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就是提出了一个抓反腐倡廉建设的着力点”,到强调“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分析这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再到要求“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等等,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在规律,为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提供了根本遵循。大量案例也表明,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各个方面、各种要素,是一个相互嵌套、交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只有一体推进、系统发力,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必须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
一是深刻把握“同查”的现实依据。从对腐败问题的认识上看,不少人在看待腐败行为时,常常将之视为一个独立发生的事件,而非一个具有较长时间跨度的社会问题演变的过程,这就导致反腐败工作往往更注重腐败行为发生时的各项因素作用。强调风腐同查,就是从全周期的角度认识和应对腐败问题,从而推动从单点的腐败治理向全过程腐败治理转变。从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看,相较传统腐败、显性腐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出现,使得反腐败斗争工作面临发现难、取证难、惩治难、防范难的局面。有些严重的腐败行为隐藏在公务接待、业务交流之中,有的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和复杂金融工具进行利益输送,手段、方式越来越隐蔽。与此同时,一些“四风”问题也穿上了“隐身衣”,由明转暗、改头换面。加强风腐同查是有效提高辨识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纠风查腐的必然选择。二是准确认识“同查”的内涵要求。同查意味着同步部署、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一方面要坚持由风看腐、由风查腐。看似小事小节的作风问题,背后往往隐藏着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要聚焦“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紧盯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享乐奢靡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治,对背后请托办事、权钱交易、利益勾兑等深查细究,严肃惩治,斩断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勾连链条。另一方面,要坚持以案看风、由腐纠风。要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四风”问题,凡查腐败案件必挖作风问题,既查清涉案对象本人的“四风”问题,也要着力发现涉及其他公职人员的“四风”问题线索。同时,扎实做好腐败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健全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三是深入贯彻“同查”的工作方法。一要不断拓展“查”的广度。要坚持严的基调,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紧紧扭住监督执纪的“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经常性批评教育、通过红脸出汗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要持续深化“查”的深度。既严查严纠违规问题,也要跳出个案看部门和地方的干部作风、政治生态。精准查找本地区本领域哪些不正之风与腐败关系最为紧密,哪些作风问题容易演变为腐败,有的放矢进行整治,不断压缩腐败滋生空间。三要进一步加大“查”的力度。要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通过数据关联、交叉比对、筛选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穿透力,为风腐同查同治赋能。
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必须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不良因素长期积累叠加的结果,具有显著的顽固性、反复性,稍有松懈极易死灰复燃,这就决定了对其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需要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制度夯基垒台、立柱架梁,纠治不正之风和惩治腐败问题持续紧密地贯通起来。从纠风反腐,到风腐同查,再到风腐同查同治,是一以贯之、层层递进的,在查处腐败案件过程中更好总结作风问题的新特点、新动向、新表现以及发生规律,着力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根源上斩断由风及腐的链条,才能持续巩固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果。风腐“同治”,应持续优化健全工作机制。首先,应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又高效协同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不断完善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协同合作机制。其次,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衔接顺畅的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快速查办、线索移送、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多方联动、凝聚合力坚决纠治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再者,还需对防治风腐问题从制度设计上进行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构建兼具系统性和开放性的制度体系,提升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集成性,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风腐“同治”,要分层分类健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责任,责任明确、协作配合是政策连贯、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各级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辩证统一、不可偏废。通过制定责任清单、签订责任状等清晰的制度规定确保双方明确各自具体责任,同时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做到可追溯、可查证。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形成强大倒逼态势。风腐“同治”,需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归根结底是思想出了问题。要实现风腐问题治理长效化,必须把好思想这个总开关。一方面,增强预判、抓早抓小、综合施策,加强全流程监督管理,切断风腐一体勾连的纽带,变亡羊补牢式的事后被动应对为未雨绸缪式的事前主动出击,从根本上预防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意识,从源头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同时,也要求党员干部不仅管好自身,也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证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的纯净。
着力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必须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
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查”和“治”绝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贯通、相辅相成的关系。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一是要加强规律研究,深刻把握不正之风演变为腐败问题,从量变到质变的内在规律,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和要求贯穿于案件查办、整改整治、警示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从单独案件到普遍经验的有效闭环;二是要加强类案分析,处理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把个案查处和类案分析结合起来,把单独案件的查办串点成线、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究相似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共性问题,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破解思路,从而以个案办理带动类案防治,有效阻断腐败滋生蔓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全流程规范、全链条衔接。在推动正风反腐一体深化的过程中,也必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一方面,要聚焦作风问题加强舆论监督,深入一线、走进基层、走进群众,以扎实认真的调查研究察实情、明真相,整合碎片化信息、揭露风腐交织问题、反映规律性变化,既对违纪违法分子产生震慑作用,也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引以为戒的警示教育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正面引导,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家风教育基地、乡风文明基地等载体,塑造一批新时代清正廉洁楷模,讲好新时代廉洁文化的新故事,以此打造丰富、多元的廉洁文化阵地,持续扩大廉洁文化辐射范围,不断凝聚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正能量。(吕岩松 作者系中央纪委委员、新华通讯社总编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执行总编:曹锦宝